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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革命文物类型齐全、数量众多、序列完整、等级较高、内涵丰富、遍布全省。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全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,该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41处,各类革命纪念馆76座,收藏革命文物41226件(套)。
据了解,截至2023年7月,陕西省检察机关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寻访革命旧址2214处,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1件,推动认定文物19处,确定文物等级25处,推动纳入革命文物名录66处,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。
专项活动期间,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寻访、办案、体悟“三点并举”。其中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持续“回头看”确保办案实效,推动三处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,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2件,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,行政机关均已回复整改,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则协调联合有关部门确定“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”四处。
高洁表示,全省检察机关要以“寻访”为途径,夯实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工作基础;以“保护”显担当,履行好检察机关诉讼职责、监督职责和社会职责;以“传承”为目标,以高标准能动履职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。
此外,要汇聚多元力量,扩大红色资源保护“朋友圈”,加强同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等部门协作,善于借助“外部智慧”拓宽检察视野、提升检察能力、创新检察工作,并充分发挥检察云平台作用获取革命文物保护案件线索,从而推动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共识。(完)